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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买套房子,自己父母也有名字,小夫妻两个人共同公积金贷款的
我原来买套房子,自己父母也有名字,小夫妻两个人共同公积金贷款的 我原来买套房子,自己父母也有名字,小夫妻两个人共同公积金贷款的,但是离婚后,男方没有用现金还贷,只用了公积金那部分,现在房子贷款还清,想把男的名字撤出去,我是不是只需要偿还他公积金那部分钱?还是看房子的现在的价值去偿还他?
2016-06-13 11:07 ask201……(上海)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06-13 11:55
需要按照房子的现价值偿还。
2 夏之威律师  电话:13524907984  2016-06-13 13:22
如果离婚时没有约定的话,现在需要按照房子的现价值偿还
3 颜培卿律师  2016-06-13 11:09
如果离婚时没有约定的话,现在需要按照房子的现价值偿还
4 韦云律师  2016-06-13 11:12
他同意,任何方案都可以;
他不同意,依法原则上是平分,至少是按夫妻共同公积金贷款比例按房子的现在价值补偿。
5 张兵律师  2016-06-13 11:15
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建议起诉。
6 孙新律师  2016-06-13 11:18
如果当时没有涉及到房子归属的约定,理应按照房子的现价按照一定比例等价偿还。
7 李勇律师  2016-06-13 11:35
不是,按照他的份额补偿
8 潘怀宣律师  2016-06-13 11:57
你好,按照现价值的份额比例偿还,通过诉讼分割补偿。
9 110网律师  2016-06-13 18:28
离婚时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离婚时没有约定的,男方份额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值,供参考。
10 颜莉萍律师  2016-06-14 01:58
分割当时的房屋价值。
11 110网律师  2016-06-19 22:49
你好,可以双方沟通协商根据实际出资情况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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