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急急急 我帮助某公司做兼职,其间我介绍一个同学跟我一起,出于某些原因,同学签了公司近万元钱,并且写下借据以及身份证抵押,由于公司联系不到他,而我作为中间人公司问我要钱,我找到我同学他却以多种无理原因拒绝还钱,无奈之下我跟公司讲明情况,公司现在找到了专门的讨债公司进行讨债,要求我提供该同学的联系方式以及详细住址。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我提供了这些情况,在讨债过程中同学出现了意外伤害等其他情况,我要负法律责任吗?(讨债过程我只提供联系方式,不直接参与)
2008-10-27 17:17 jankey……(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8-10-27 17:27
应向公司说明情况。
2 110网律师 2008-10-27 17:35
1、你不知道可以不提供。2、你只是提供联系方式,并没有参与讨债,你应该不会承担责任。3、你没有义务替你同学偿还。
3 孙金刚律师 2008-10-27 22:29
你虽然是介绍人,但你没有义务提供你同学的联系方式和住址,更没有代替还债的义务。天津孙律师13682161432
4 孙新律师 2008-10-28 11:26
让你归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过律师个人理解你提供联系方式是很正常的 也是应该的 你介绍来的人 一个小公司被欠10000元 他当然急的
5 陈新明律师 2008-11-06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