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我的父母都是90以高龄,思维清楚。去年10月经父母商议,共同立下遗嘱(由我父亲笔书写),并按了手印(但没做公证,因怕走漏消息引发子女之间不和睦)。由于我母亲不会写字,所以其签名是由我父亲代签的,但可以证明其名字上的手印是我母亲按的。遗嘱的重要内容是把他们名下的唯一房产,交由我继承。今年春节我回家探视拜年时,我父母把那份遗嘱给了我,并叮嘱我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出示。不料今年正月十九,母亲因不慎摔倒,脑益血病故。现在我的两个姐姐提出要分我母亲的遗产,我父亲不同意。但据说她们准备诉讼法院。请问:如果她们诉讼法院,我能依据这份遗嘱(因父亲还活着),请求法院把这套房产中属于我母亲的份额判给我吗?谢谢!
2016-06-12 23:39 yang_j……(安徽-合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6年06月13日 07时54分
在于你母亲遗嘱效力的认定。
目前北京还认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所立的共同遗嘱。
目前北京还认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所立的共同遗嘱。
2 徐亮律师 2016-06-13 06:54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