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的想在北京离婚都需要什么条件 我是重庆人,我已经和老公因感情不和,有时因矛盾发生争执和家庭暴力,原来因由孩子好几次没有离婚,已分居五六年了,我们原结婚证没有了,咨询我该怎么办理离婚,都需要什么条件,是否能在北京办理离婚
2011-12-10 13:31 李兴明(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宰宇律师 2011-12-10 13:35
协议不成,可以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到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案,一般在被告住所地起诉。法院是否准予离婚掌握的尺度“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通常的情况是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予离婚,6个月或一年后再起诉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⑨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⑨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2 110网律师 2011-12-10 13:38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3 乔春长律师 2011-12-10 23:49
向你老公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4 陈晓云律师 2011-12-11 10:45
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经常居住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