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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机关案卷评查
关于行政机关案卷评查 我们机关对一个个体户进行了3000元的行政处罚,北京的,因为按照规定,个人1000元以上可以要求听证,于是我们给他听证通知书,他表示不听证。后来我们觉得数额并不大,就处罚结案了。但是这次案卷评查,被评为0分,因为后来没有重大案件负责人集体讨论记录。
我们的评分标准有一项,符合听证的,应当有集体讨论记录,否则算程序履行错误,0分。但是我作为一线执法人员,并没有参加过案卷评查工作,我们的法制员也没看出来我的错误,一般都是法制员去培训,去参加评查。
请问,这能说是完全是我的错误吗?还有,这种0分卷,如果和他们再多交涉还能把分要回来吗?我认为这种情况即使被诉也不会导致败诉,对吗?
2009-12-04 09:27 terryk……(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12月04日 15时02分
你这个即使站在执法角度来看,也是程序违法。在诉讼过程中会败诉的
2 孙新律师  2009-12-04 09:48
这是人事方面的,你要提起什么诉讼呀。你们应该按照公务员法来处理的。
3 孙新律师  2009-12-04 13:41
被诉时因为程序违法很容易导致行政败诉的。
4 孙新律师  2009-12-04 16:47
1、你们机关内部的事不会起诉的。2、如果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应该不会有问题,程序上已经给相对人陈述、抗辩权,其自己放弃权利,不是你们的程序错误。3、案件审查、讨论的工作程序你作为执法一线应该是知道的,不能说自己完全无责,引以为戒吧。
5 孙新律师  2009-12-04 17:28
机关内部的事起诉法院不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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