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开车出去,路途撞伤人,老板跑路,我应承担多少的责任 我是一个汽车维修店的员工,01年10月6号那天,做好一辆车后,老板叫我把车送到车主那里去,我开车路途中,撞到行人了,我立刻拨打110,受伤者在医院治疗一个月出院后,老板逃逸了,可对方家属要求我赔偿事后一些费用30000+,我应该赔偿多少呢?那老板逃逸就不会有什么责任了吗?
2011-12-10 09:04 uCL6543()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12-10 09:10
答:老板、雇员、营业执照被挂靠者均可以作为被告。
2 110网律师 2011-12-10 10:07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