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财产是否可以收回 我父母离婚,离婚时候,在离婚协议中有写到:一处房产归我的父亲,母亲及我共同所有,并且在原先的房产证中有我的名字,房子现要拆迁,现在他们想要收回之前赠予我的拿部份房产,可以吗?
2009-12-03 22:21 cleanc……(福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史同广律师 2009-12-03 22:26
不可以。
2 朱君秀律师 2009-12-03 23:13
答:有你的名字,即赠与已经交付是不能够任意撤销的。你就是房屋共有人,享有收益、使用、处分权,拆迁时,你也能够到补偿并就新房屋共同共有。
3 110网律师 2009-12-04 17:43
赠予的财产已经交付,不动产已经办理登记手续,除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才能撤销赠予: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从你的陈述来看,这个房子你已经就是房屋共有人,享有收益、使用、处分权,拆迁时,你也能够到补偿并就新房屋共同共有。
欢迎您来电咨询。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从你的陈述来看,这个房子你已经就是房屋共有人,享有收益、使用、处分权,拆迁时,你也能够到补偿并就新房屋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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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蔡文明律师 2009-12-06 16:12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