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住的房子是集体房政府默认是个人的,使用人是我父亲,几年前我父亲租房给别人签订长期合同 老家住的房子是集体房政府默认是个人的,使用人是我父亲,几年前我父亲租房给别人签订长期合同,说可以让他们一直住到死,现在房子要拆迁了,租客不退房并且要求获得所有补偿款,合理吗?
2016-06-12 11:44 ask201……()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潘建强律师 2016-06-12 12:30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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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在村里承包土地并签订合同。当时由于资金缺乏,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别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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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你好,我与别人合租房子,租房合同上可以用我们2个人的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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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复集体400亩山地同一个经营者签订了一个长期使用合同,请问这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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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复你好!我父亲的房子只有住房合同!我未经过他同意就私自通过房屋中介和别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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