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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离婚房产问题
婚后购房,离婚房产问题 婚后,女方父母出资首付款,登记为女方名字,贷款双方共同承担。请问离婚房产归谁,如何补偿
2016-06-12 10:08 hypzju(浙江-杭州)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6-06-12 10:10
一般平分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6-06-12 14:21
原则上平分的
3 110网律师  2016-06-12 10:12
你好,女方父母出资部分属于女方所有,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4 何翠主任律师  2016-06-12 10:24
共同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5 钱亚芳律师  2016-06-12 10:30
这属于共同财产,只有一方父母全款付清且所有权人只有一方姓名才可以归属于个人财产。 我的补充: 2016-06-12 20:17

司法解释四: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看清楚,这是全款付清的不动产才认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6 钟如超律师  2016-06-12 12:38
婚后购房为共同所有
7 潘建强律师  2016-06-12 12:43
按合同约定处理的。
8 110网律师  2016-06-12 13:13
1.原则上,后期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工友。
2.一般判决会将房屋给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女方应当支付男方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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