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小学生意外伤害
小学生意外伤害 小孩在校课间被同学无恶意意外伤害,现眼睛伤治疗产生近三千元的费用,请问除了那名责任同学外,学校应承担多少责任?
2009-12-03 20:19 小风小雨(江苏)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09-12-03 20:25
学校应该就自身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失误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09-12-04 09:31
学校应该就自身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失误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3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9-12-04 10:40
学校应该承担由于教育管理方面存在失误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4   2009-12-05 10:42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面谈能把问题讲得更清楚,律师的解答更有针对性,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