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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分离十七年了。他现在去世了,房子是前夫的名字。女儿想要这房子
我和前夫分离十七年了。他现在去世了,房子是前夫的名字。女儿想要这房子 我和前夫分离十七年了。他现在去世了,房子是前夫的名字。女儿想要这房子。请问我有权利要这房子吗?
2016-06-12 08:53 ask201……(黑龙江-鸡西)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06-12 08:56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6-12 08:58
这是要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的
3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6-12 08:59
你好,你没有权利的
4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6-12 09:00
你好,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 黄周端律师  2016-06-12 08:58
已经离婚就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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