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山林承包政策 我村为了过去承包山,自留山,落实林权证的办理,涉及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我组有一农户二轮土地承包之前已经全家农转非,搬至县城,二轮土地承包时,其自留地,承包地均已退出,我组大部分村民反映,现在应将其自留山(有合同),承包山(无合同)应收回归集体所有?2另一村民二轮土地承包之前病故,耕地已退出,群众反映其自留山,承包山应归集体收回?其无子女,其哥是否能继承林地所有权?3另一村民二轮土地承包后死亡,其儿子为非农业户口,其自留山,承包山也应收回归集体所有?
2011-12-09 13:06 rAK4921(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1-12-20 16:41
农村集体土地分配应由村集体组织共同决定,非农业户口一般不分配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