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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内涵辨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内涵辨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提到入股时这样表述: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那么作为股权和量化为股权到底有什么区别,这两种形式的入股又有什么不同?
2016-06-11 14:58 ttzpa(江苏-南京)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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