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人身伤害 我家娃今年十一岁,昨天下午放学回家,他一人刚走出教室门口时一群同学往前推,把他推倒在地,当时娃的一颗前门牙就掉了下来。到牙科医院看了一下,医生说现在娃的牙不可能长出新牙,只能到十八岁才可以补牙或者是做烤瓷牙。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是学校赔偿还是当时的同学赔偿,还有娃在学校也有买的保险。如果赔偿该怎么赔偿。想近快得到更准确的答复,在这里谢谢了
2011-12-08 10:50 曹云荣(山西-临汾)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12-08 11:01
侵权孩子的家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1-12-08 10:51
学生家长和学校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胡爱军律师 2011-12-08 11:03
学校如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4 孙新律师 2011-12-08 15:36
学生家长和学校都可以主张赔偿
5 孙新律师 2011-12-08 21:18
侵权孩子的家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承担未尽到管理职责的补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