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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到公证处立遗嘱房产赠给儿子,其他儿女是否有权利要他们继承的份额。
老人到公证处立遗嘱房产赠给儿子,其他儿女是否有权利要他们继承的份额。 有一住房,老爷子的名,现已去世,老太太决定把房子给小儿子,但大儿子和女儿不同意更小儿子的名,说更老太太的名,然后让老太太到公证处立遗嘱在给小儿子,这样以后别的儿女还有权利要这个房产吗?
2011-12-08 10:32 孙国伟(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12月08日 10时37分
根据医嘱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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