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被摩托车撞倒如何理赔 我在在外地出差,在外吃完饭回住处被摩托车撞到,司机未逃逸,有驾驶证件,有摩托车保险,我住院治疗,花费5000多元司机付的钱,自己还出了几百,13天后医生说可以出院调养两周再做检查,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为司机负全责,由交警协助私下调解,现在要求对方赔偿多少合适,应怎么算这个赔偿的数额?
2011-12-07 19:01 名有何用(河北-邯郸)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2-07 19:23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1-12-07 22:08
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和损害后果综合考虑。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3 孙新律师 2011-12-11 18:33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对方都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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