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事业单位离职后(跨省)相应的保险及交金如何处置? 专家您好,本人一直在事业单位就职即将从上海辞职到深圳(也是事业单位)发展,想请教一下离职后相应的保险及交金该如何处置。
我的疑问是:
1)是否每种保险金都可以选择个人续交。
2)如果个人续交,相应的缴费标准如何。
3)如果跨省发展,如何转移。
4)如果不选择续交,是否可以把已缴的部分取现出来?(包括单位替缴
的部分?)
我的户口是上海,并准备长期放上海,涉及到以后养老该如何处置。我想向专家咨询一下相关的政策法规,谢谢。
我的疑问是:
1)是否每种保险金都可以选择个人续交。
2)如果个人续交,相应的缴费标准如何。
3)如果跨省发展,如何转移。
4)如果不选择续交,是否可以把已缴的部分取现出来?(包括单位替缴
的部分?)
我的户口是上海,并准备长期放上海,涉及到以后养老该如何处置。我想向专家咨询一下相关的政策法规,谢谢。
2011-12-07 14:35 tookay(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智慧律师 2011-12-07 15:16
社会保险费可以跨统筹地区进行转移,但可以转移其中的个人部分,和单位统筹部分的一定比例。不能取现。
建议:在现在政策未完善之前,保留上海的社会保险关系,并参加上海的居民保险。
建议:在现在政策未完善之前,保留上海的社会保险关系,并参加上海的居民保险。
2 李军律师 2011-12-07 20:15
目前上海这边可以跨省转移,但不能取出。
3 110网律师 2011-12-07 20:43
1、你走后可以选择自由人士交;
2、有相应的标准;
3、保险能转移的;
4、不能取现目前。
2、有相应的标准;
3、保险能转移的;
4、不能取现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