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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违反我和朋友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应该承担什么后果?
我违反我和朋友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应该承担什么后果? 我于2009年底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一年后迫于经济压力,我和我朋友经过商量达成约定:他支付我当初交的首付款和签协议前交的房屋贷款,总共应该是14万,先给我了9万,其余5万没说具体什么时候给清,过几年时机成熟时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给我剩余的5万,于是我想反悔,取消当初的协议,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是赔钱,大概我给对方赔多少钱合适?
2011-12-07 12:43 handbr……(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余伟安律师  2011-12-07 13:47
您好,这个要看你们写的具体协议内容是什么,可以来电咨询,见面详谈。
2 康治斌律师  2011-12-07 15:4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房产属于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只有拿到房产证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而只要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始终属于原房主所有,原房主可以随时违约不同意过户,而购房人只能按购房协议要求原房主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但无法要求房屋的产权。合同本身的效力不受物权能否变动的影响,即使物权不能变动,债权合同仍然有效。
    2,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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