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医疗纠分还是民事责任? 一名44岁男性因痔疮原因(无其他病史),看到某医院的宣传资料上说只要100多元就可以治好痔疮,就到该医院就诊,因是一个人去的,听医院方说是痔疮手术后,由护士陪同去数药钱,在缴费的窗口处不明原因地摔倒在地,后该医院舍近求远送病人去了另一个大点的医院,这个大点的医院接收不了了才送到本地区的重点医院,至今病人还未清醒,请问各位法律专家,这事情,医院要负多少责任?现在的医药费谁来出?谢谢各位了。
2009-12-01 15:28 DJY198……(湖南-娄底)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史同广律师 2009-12-01 15:39
首先要看昏迷的原因,同时不论怎样医院都有一定的责任。医药费医院是跑不了的。
2 110网律师 2009-12-01 17:14
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刘江律师 2009-12-01 17:15
医院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4 孙新律师 2009-12-11 21:43
我过去做了8年医生,你这个情况,高度怀疑是,血栓形成,栓子脱落,栓塞造成的。医院是否有责任,需了解详情及分析病历,可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