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债务追讨法律咨询
去年六月份有一个客户给我个人借了一部分钱用于救济(两人原来没有债务关系)我当时通过转账方式把钱打给他
去年六月份有一个客户给我个人借了一部分钱用于救济(两人原来没有债务关系)我当时通过转账方式把钱打给他 去年六月份有一个客户给我个人借了一部分钱用于救济(两人原来没有债务关系)我当时通过转账方式把钱打给他,也没有写欠条,后经过多次催要他一拖再拖,到现在电话也不接,我现在有他的身份证信息,公司执照,转账记录,电话短信催账及他回复的记录,针对这个情况我可以去法院起诉么?谢谢
2016-06-09 13:01 1863868861(河南-郑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书正律师  2016-06-09 13:08
搜集证据   可以起诉解决的
2 钟如超律师  2016-06-09 14:00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3 潘建强律师  2016-06-09 15:30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4 单义律师  2016-06-09 21:34
你好,可以收集相关的借款证据到法院起诉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