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 我在公众就把在上洗手间同时不小心碰撞对方我已向对方道歉,可是对方出口伤人还动手推我前胸,说会牛就叫人去,结果被我几个同学在酒吧的洗手间给打成轻伤,事后我赔偿对方十二万并得到对方谅解书和不追究法律的协议书。为什么派出所所长还不放过我一定要以聚众斗殴定我的罪,不让我保释,对方还比我大六七岁,而且还是社会闲散之人,我还是在校大一学生,大家都喝酒我也不知道有几个同学参与打架,难道法律就这么无情一定要判我吗,我是初犯从没有发生这事情,我咨询你就想知道这事情有没有机会让我改过,给我一次机会保释出来。
2016-06-09 00:45 郑绳团(福建-福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