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工伤 我妈妈在建筑工地工作时因为手脚架断了,导致从十三楼摔到八楼,在医院的医药费是建筑公司先垫上的,但出事到现在才十天,现在该公司要求她出院。这合理吗?我妈在那里工作时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保险,摔下一来时有三根肋骨有轻微骨折,现在还完全不能动,大小便也无法自理,如果我们现在不同意出院,我们进行起诉,那样怎么起诉?程序是什么?
2011-12-06 17:10 jycai(辽宁-大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06 17:17
是否出院视病情而定。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2 郎会君律师 2011-12-06 17:56
公司的要求不合理,你们可以在治好后申请劳动仲裁。
3 刘德斌律师 2011-12-06 18:45
根据病情决定,因你未签订劳动合同,建议暂不要出院,马上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后,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仲裁后才可以诉讼。
4 毛健民律师 2011-12-07 22:10
属于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