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中关于字迹鉴定费用是被告出还是原告出? 我方为被告方,2005年至2011年间我方与原告方确实存在借贷关系,且我方已陆续还清原告方所有借贷(包括利息)。现原告方起诉我方还有三次借贷未还,我方认为原告方存在伪造借条行为,现需要针对借条上我方的(名字)字迹进行鉴定,那么这鉴定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民间2分利借贷是否属于高利贷?法院审理案子时,我方即被告方若不出席,会有什么后果?
2016-06-08 12:59 李燕平123(山西-临汾)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潘建强律师 2016-06-08 14:05
先有原告垫付的
相关法律问题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怀疑法官和被告认识且关系很好,原告证据充分
2个回复民间借贷纠纷我是原告,两被告一个领取了传票,一个不接电话也不去领
3个回复追讨工程款的官司,如果做造价评估和工程量鉴定,费用由原告出还是被告出?
4个回复房屋被楼上淹,申请财产鉴定费用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
1个回复请问法院传票是先送达原告还是被告?是民间借贷一案,原本法院通知我这个月19号开庭让我自己去拿的传票
0个回复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判决后被告无力偿还会不会判刑
1个回复民间借贷纠纷待解决 2004年原告被告都是做卷烟经营,原告给被告一些卷烟
3个回复我有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我是原告,判决书已经下来了,原告胜,现在被告私下找我
6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