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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老师,今天有位小朋友耳朵痒,见他老抓耳朵,一开始我也没有注意到
我是一名老师,今天有位小朋友耳朵痒,见他老抓耳朵,一开始我也没有注意到 我是一名老师,今天有位小朋友耳朵痒,见他老抓耳朵,一开始我也没有注意到,有点炎症,就帮他抓抓,没想到破皮了,有1.5cm,跟家长说不信,硬说是老师揪的,,我该怎么办?
2016-06-07 20:16 ask201……(广西-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6-07 20:2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 李庆标律师  2016-06-07 23:26
这样小孩不能作下说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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