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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一民宅发生意外伤亡
在建一民宅发生意外伤亡 按照农村习俗建设,口头协议把项目承包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无资质的,在建过程中发生1意外伤亡,经法医鉴定死亡工者是属碎死,这个赔偿职任应那一方负责任
2011-12-05 05:10 vkj1042(广东-汕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05 06:20
委托律师处理。
2 朱君秀律师  2011-12-05 07:37
答:属于加工承揽关系,房东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死亡者的损失,向工头主张赔偿。
3 胡爱军律师  2011-12-05 07:42
有承包人和房东承担适当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1-12-05 10:20
你好,由包工头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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