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问题 我们村有一块地皮,在1989年前借给了一家公司,当时那家公司跟我们村签了一份合同,合同里是明确规定公司在不用那块地皮之后,公司是无条件归还给我们村的。但是那家公司在不做之后,既没有把地还给我们,还在1989年办了一个国有土地证,而且还另外租给了第三方。到2009年,我们村的群众和村长,把这事告到了法庭,我们村打输了。据了解,原来当时告的是国土局发了证给那公司,没有告那证件上的那个人,现在那块地皮也算是个人的。那我想问,我们村应该怎样才能把那块地皮争取回来呢?谢谢各位律师
2011-12-04 14:54 李俊基(广东-佛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04 18:14
可以见面详谈,可与本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