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问题 当时购买车辆时是单位出钱买的,写的个人名字,且单位给4S店出了垫付证明(我愿意为某某购买什么车,落款是单位且加盖公章)。现在车辆要转让,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他们已和4S店协商好置换新车(已把新车开回单位),并答应把现在的车转让给4S店。请问按法律程序我有权收回车和车牌照吗?
2011-12-04 01:06 王良杰(北京-朝阳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12-04 06:13
既然车子是你的名字,当然只有你能支配。
2 孙新律师 2011-12-04 07:51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3 谷友军律师 2011-12-04 07:59
我有权收回车和车牌照
4 孙新律师 2011-12-04 08:31
单位无权处理个人名下的车辆
5 李同红律师 2011-12-04 09:30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6 常路律师 2011-12-04 14:43
您好,单位无权处理个人名下的车辆,协议不成,起诉到法院,我可以做风险代理,胜诉后付费。
7 孙新律师 2011-12-04 14:55
如果车辆登记的是你的名字,不经你的同意,单位是无权处分车辆的,你可以要回车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8 赵亮律师 2011-12-05 15:40
车辆登记在你明下,未经你同意单位进行转让,属于侵权行为,你可要求确认买卖无效,收回车辆和牌照,并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