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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无名指在工作的时候骨折,穿有两根钢针,属工伤。应该怎么赔偿,该走哪些程序?
左手无名指在工作的时候骨折,穿有两根钢针,属工伤。应该怎么赔偿,该走哪些程序? 我出海捕鱼,在威海石岛镇鱼船上工作,短期工(打替班就是一趟海一结工资),有书面合同。在海里工作的时候左手无名指骨折,穿有两根钢针。老板就给了3000元医疗费。现在是自己花钱住院治疗。(老板是安徽的,在石岛买的别人的二手船,但没有过户。在石岛开发区租房子住,只知道老板的名字和手机号,不知道具体住址能起诉吗)现在我想起诉,如果按雇佣关系起诉的话,请问该怎么索赔,应该走哪些程序
2011-12-03 21:28 wfw444……(山东-威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03 21:34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你的情况按照雇佣关系处理较准确,即是适用人身伤害的损害赔偿标准,即赔偿你相应的医疗费(据单据实报)、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必要的交通费,有可能构成十级伤残(但存在不确定性),构成伤残,则有伤残赔偿金(标准要根据户口情况来定),上述为赔偿项目,起诉应到青岛海事法院诉求,石岛有派出法庭(石岛广场对面),当然要准备相应的诉讼文书,经法院审理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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