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障再婚女人的权益?房子在继子名下,我能否拥有权力? 丈夫再婚之前买下两套住房,全部登记在他的儿子名下,儿子成年未婚,在一起生活。我担心将来继子与继子媳结婚后不让我们居住,更担心丈夫先去世了,没人保证我的永久居住权和财产继承权。我没有生育过子女,因此婚后要与丈夫签订再婚协议,按法律要求认为可以保证自己的权益的协议,可丈夫认为我太过分,不与我签订,还生气。这时我想到这段婚姻是没有保障的婚姻,是离婚?还是整天担心被扫地出门的过日子?还是到晚年无奈的立在大街上哭泣?
2011-12-03 17:58 Quj548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12-03 18:03
答:你的担忧有道理,继子名下的房产,产权人不是你们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