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店面拆迁的补偿 事情是这样的,我租了某单位的门面房做生意,然后因为城市规划门面得拆,但是我和此单位的门面房出租合同没到期,我们的合同期限是2010年六月,但是2010年三月他们就叫我们搬走,当时对方说是赔偿剩余三个月的房租,但是我们也没见书面文件,最后我们在三月下旬搬空店面,但是也没见他们给我们退剩余的房租,而且房子到现在也没拆,这期间他们也没对房子进行其他管理。面对我们的要求损失赔偿也没管。现在他们又把房子子卖给其他单位了。我想现在咨询一下,如果我现在起诉对方的话该怎么去起诉,如何去算他们对我造成的损失?我可不可以赢?
2011-12-03 15:34 kME6741(甘肃-庆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12-03 16:11
按租赁合同约定索赔,合同未约定的,按实际损失索赔
2 钟晶律师 2011-12-03 16:13
你好, 写好诉状,搜集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损失最多只能主张这三个月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2-03 21:27
1、按照《民法通则》以及《房屋租赁管理条例》你可以主张权利。
2、按租赁合同约定索赔,合同未约定的,按实际损失索赔。
3、就此案件我可为你出具专业《法律咨询意见书》,可以为你详细指导你该怎么办。
4、可就你咨询的问题提供详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可以提供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可以方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帮助可来电详谈。
2、按租赁合同约定索赔,合同未约定的,按实际损失索赔。
3、就此案件我可为你出具专业《法律咨询意见书》,可以为你详细指导你该怎么办。
4、可就你咨询的问题提供详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可以提供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可以方便你诉讼或协商使用。需要帮助可来电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