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换承包土地后被征用该怎么办 我们家原居住在边远山区,本村和周边村的承包土地有的分散在10多公里外的乙地。1990年我们家为了发展经济和方便耕作,就搬迁到乙地居住,并与本村和周边村多家农户分散在乙地的承包田地进行互换耕种,互换晨均与对方签订有长期互换协议书,所互换的田地现仍在土地承包期内。今年政府搞旅游开发,乙地互换的田地被规划征用,因涉及到征用补偿,现在互换田地对方纷纷前来硬要回互换的田地。请问:对方能要回互换田地吗?征用补偿费应当给谁?用什么法律依据?
2009-11-27 22:40 王兵(广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罗海华律师 2009-11-27 22:57
您好!
双方都是本集体组织内成员,土地可互换,如果被征用,应补偿给互换后的主人。
具体可咨询当地土地政策。
双方都是本集体组织内成员,土地可互换,如果被征用,应补偿给互换后的主人。
具体可咨询当地土地政策。
2 2009-11-28 11:37
互换后,合同有效的话,使用权人变更,补偿给现在的使用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