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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纠纷
车祸纠纷 2009年10月23号12时我骑摩托车在密地桥南民建路段向密地桥方向行驶下坡,我正常超越前方停车下人的公交大客车时,突然从大客车头冲出过马路的小朋友11岁,我无法避让,撞到在双实线边,我当时的车速在30-40码,我车子保险过期,其他证件都齐全,当时我直接把孩子送往5医院,小孩锁骨折断首次住院我花了11000多元,事后我们私下协商我在给与对方8000圆后双方不在纠缠,但对方孩子有保险,对方要求警察划90%以上的责任好在保险公司报销,警察不允,说只能划分50%的责任。最后我们双方协调未成,对方说只有按照程序来,结果交警化我全责,理由是“机动车行径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避让”,认定书已发到我手。
    我想请问下律师,我这样的情况是全责吗? 对方没有责任吗?在对方起诉我的时候我到底应该赔偿他些什么项目,我现在该做什么?他还有2次手术,2次手术费用我现在应该给他吗??
    跪求律师给我指点下!!!!!!!
2009-11-27 21:10 zhznjm……(四川-攀枝花)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英俊律师  2009-11-27 21:38
如果责任认定的确有问题,可以在法庭诉讼过程中提供证据。赔偿多少主要考虑伤残等级及小孩户籍。
2 喻远军律师  2009-11-27 22:44
您好!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依法认定,如果对认定不服,可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申请复核或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让法官重新认定。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为宜。
3 杨一林律师  2009-11-28 07:10
可以委托律师介入相应的赔偿。
4   2009-11-30 17:51
可以申请复核或在审判中要求法院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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