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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急急急!!!
求助,急急急!!! 我和单位签署了三年的合同,半年试用期,现在还有一个月试用期就结束了,合同上写着试用期结束时双方满意可继续此合同,如果一方不满意可以自动终止此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要付给对方2000元违约金。当时被要求付了2000的押金,有发票(上面写的是违约保证金),说试用期结束就退给我,今天办公室主任告诉我试用期快结束了,我顺口问下押金是不是能退给我了,他说三年合同期满才能退,我说为什么,当时不是说试用期结束就退给我吗?他说我听错了。我说我交的是押金,我又没违约,不该扣我的押金,他说这是违约保证金,请问我能在试用期结束时候拿回这笔钱吗?如果要拿,是等到试用期结束之后,还是必须提前呢?
2011-12-03 00:47 邢凯1(安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12-03 03:14
变相的押金。可以通过劳动局解决。
2 陈晓云律师  2011-12-03 13:33
收取押金违法,可随时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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