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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水稻地干活,把右手食指弄掉一节,医疗费对方给的,请问出院
我在水稻地干活,把右手食指弄掉一节,医疗费对方给的,请问出院 我在水稻地干活,把右手食指弄掉一节,医疗费对方给的,请问出院后对方应该给我多少钱补偿
2016-06-04 18:05 ask201……(黑龙江-双鸭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6-04 18:21
你好,可以申请鉴定确定是否构成伤残,有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06-04 21:25
你好,如果不是依法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无法申请认定为工伤,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6-04 21:43
你好,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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