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是香港的,男方是大陆的,已婚育有一小孩,还可以再生吗? 我同老公已经生育了一个男孩,后因我符合了香港居民内地超龄子女赴港定居条件并取得了香港居民,我现在在大陆工作,请问我现在想再要一个小孩可以吗?
2011-12-01 23:18 HJL201……(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1-12-15 21:17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详细介绍情况。
相关法律问题
男方是大陆人,女方是香港人,在香港注册结婚,行吗?手续要怎么办?
1个回复男女双方均为离婚人士,男方现有一小孩,女方的孩子在离婚时判给男方的,现在两人再婚是否可以生育孩子?
4个回复我是再婚,双方婚前各有一子,女方一子随前夫,目前男方有一前婚的一子,现在我们可以再生么?户口都是城市
4个回复男方在台湾,女方在大陆,俩个人不在一起可以结婚吗?
3个回复结婚半年,男方提出离婚,说没感情了,没共同财产和没小孩,女方可以要求要赔偿吗?
2个回复如果离婚了,小孩男方抚养,女方可以去带出来陪他玩吗
6个回复女方离异后再婚带小孩,可以把小孩户口落在男方户口上吗?
2个回复男女未婚生子,男方养小孩,可以向女方索要抚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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