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女方为男方的乡下修建房屋及内部装修,费用由女方出但没有证据 我想请问,女方为男方的乡下修建房屋及内部装修,费用由女方出但没有证据,男方并不否认,他们是稍有年纪的再婚,本来关系不错,因遇到拆迁,男方的女儿(原本跟母亲)突然来找男方,要挟父亲将户主给她,男方没有法律意识觉得女儿从来不探望自己,想把户主给了后会经常来,结果确实不得安宁,把父亲找的另一半进行辱骂等直到女方无法承受离开那个属于她装修的乡下房子,现在分居将近2年多,女方决定结束并提出,男方愿意以公证的方式,说等拆迁了补偿女方一套房子然后同意离婚。请我这种说法和公证有效吗?户主是男方的女儿的但乡下宅基地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离婚后解除夫妻关系后的赠予有效吗?
2016-06-03 20:43 ask201……(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韦云律师 2016-06-03 20:49
房产赠与,以实际过户为生效条件;
如果公证,公证处需要提供房产证。
如果公证,公证处需要提供房产证。
2 张向锋律师 2016-06-03 21:33
可签订赠与协议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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