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经济仲裁法律咨询
刑事案件法院受理后,什么时候开庭
刑事案件法院受理后,什么时候开庭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事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这两个法律以哪个为准?
2016-06-03 16:17 受害人反被起……(广东-深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袁伟律师  电话:18818574030  2016年06月03日 16时28分
最新的法律规定,一般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6-03 16:25
这是可以及时与主审法官联系的
3 江珍来律师  2016-06-03 16:37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事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4 110网律师  2016-06-03 18:08
不知道你看的是哪部刑事诉讼法。开庭时间与法院案件多少、刑期长短有关。
5 付成刚律师  2016-06-03 19:10
正常的程序我4-6个月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