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在租期内被人转让,并且收了转让费,房东能收回吗? 我有一个门面,于2011年8月租给杨,租期两年,租金一万五,合同写了如需转让需征得我的同意,否则有权收回门面。
在9月时杨把门面转给了姚,收了一万五,私下还收了了所谓的货物损失钱,具体我不知道;
10月时姚把门面转给了周,收了两万。当时姚给我打电话说收的是两万,里面包括了装修的钱,我就同意了。
后来我才知道还收了两万八所谓的货物损失钱,我就不同意了 。现在我要姚退给周两万八,否则我就收回门面。
您觉得行吗????
在9月时杨把门面转给了姚,收了一万五,私下还收了了所谓的货物损失钱,具体我不知道;
10月时姚把门面转给了周,收了两万。当时姚给我打电话说收的是两万,里面包括了装修的钱,我就同意了。
后来我才知道还收了两万八所谓的货物损失钱,我就不同意了 。现在我要姚退给周两万八,否则我就收回门面。
您觉得行吗????
2011-12-01 15:48 sanmei……(湖北-恩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2-0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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