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有一房产,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夫妻双方有一女儿,9岁 夫妻双方离婚,有一房产,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夫妻双方有一女儿,9岁。抚养权归原告(女方)。在民事调解书上写道:“双方将房屋赠予女儿,待女儿18岁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原告具有无偿居住权。”未注明被告的。请问被告(男方)现在对房屋的权利是否也具有居住权?
2016-06-02 20:49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林湘律师 电话:13974686346 2016-06-02 21:25
没有写清楚就可以居住
2 110网律师 2016-06-02 21:30
你好,就协议的约定来讲,被告是没有的。
相关法律问题
离婚协议经过公证了,离婚后房产归孩子,房产证名字是夫妻双方,未办理过户
0个回复夫妻离婚,房产证上是双方名字,离婚后房产归男方,房子有贷款,如果过户到男方一个人名下
2个回复房产证上写夫妻双方的名字,现在要离婚了,丈夫想把房产的一半都给女方
3个回复你好,我和老婆离婚时夫妻双方把房子赠与十九岁的女儿,房产证的名字是女方的
1个回复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判给男方,不久两人复婚,该房产女方还有归属权吗
1个回复夫妻双方已离婚两年半,女儿跟女方,可女方把房子写成归女儿,房产证是男方名字
2个回复夫妻离婚多年,房产归女儿所有,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现男方居住,现在女方想购买房产,银行按揭能按首套房
1个回复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后,其中一方自愿放弃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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