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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有一房产,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夫妻双方有一女儿,9岁
夫妻双方离婚,有一房产,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夫妻双方有一女儿,9岁 夫妻双方离婚,有一房产,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夫妻双方有一女儿,9岁。抚养权归原告(女方)。在民事调解书上写道:“双方将房屋赠予女儿,待女儿18岁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原告具有无偿居住权。”未注明被告的。请问被告(男方)现在对房屋的权利是否也具有居住权?
2016-06-02 20:49 ask201……(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林湘律师  电话:13974686346  2016-06-02 21:25
没有写清楚就可以居住
2 110网律师  2016-06-02 21:30
你好,就协议的约定来讲,被告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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