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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丈夫14年5月结婚,有一女。现在因性格不合和经济收入问题经常吵架
您好,我和丈夫14年5月结婚,有一女。现在因性格不合和经济收入问题经常吵架 您好,我和丈夫14年5月结婚,有一女。现在因性格不合和经济收入问题经常吵架,有离婚意向,想咨询一下财产分割和女儿抚养权两个问题。婚前男方买房,房产证名字写丈夫,婚后共同还贷款。丈夫每月工资从不剩余,来往份子钱基本我出,女儿吃喝穿全是我负担,不过是公公婆婆带孩子。
2016-06-02 15:11 ask201……(山东-临沂)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帅律师  2016-06-02 15:18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房子是男方的,如果房子有增值的,要根据增值的金额及女方还款的数额,给予补偿。
 如果女儿属于2周岁以内的,一般随女方生活。
2 110网律师  2016-06-02 19:47
婚后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属于共同财产
3 王可红律师  2016-06-03 15:14
婚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就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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