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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 某国企粮食加工厂副厂长,因把公家款50万元存入本人帐户,用于自用3个月,被纪委双开,并全部退款,后因要追罪,畏罪潜逃,构成通缉,业已5年,现逮捕归案,移交检察院公诉,请问:最轻要坐牢几年,最多要坐牢几年?
2011-11-30 10:05 111100……(广东-阳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11-30 10:10
已经退还的,可以从轻处理或免除处罚
2 孙新律师  2011-11-30 10:17
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北京吴晓东律师。
3 110网律师  2011-11-30 12:34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在5年以上10年以下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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