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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工地之间的路上发生意外算工伤吗?
两个工地之间的路上发生意外算工伤吗? 这个问题憋的我很久了!两个多月前老板在蒲城接了个活,安装篮球架,两副篮球架两个工地离得还挺远!要35里路啊!那天当我把这个工地干完往另外一个工地去的路上就发生了意外导致我的腿受伤比较严重!老板仅仅只支付了一点医疗费后就置之不理了!老板说我是临时工受伤只能自己自认倒霉,他管是人情不管是本分!我很伤心,很无奈,我真想不通啊我是给老板干活去才摔成这个样子的老板怎么能这样对待我呢?帮帮我这个可怜的农民工吧!
2011-11-29 16:50 我要咨询11……(陕西-渭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1年11月29日 20时23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2,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你或者你的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3,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4,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110网律师  2011-11-29 17:19
属于工伤,可以要求赔偿相当工伤待遇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11-29 18:09
1、您和老板之间属于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您不构成工伤。
2、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您这种情况老板应当承担人生损害赔偿责任。
3、建议您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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