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工人,因工作期间不小心把手折了.大概有半年无法工作.可是老板只支付了医药费.请问我是否能向老 厂里只有不到二十人.所以我们没有一个人和他签了合同.老板也没让我们签.保险他也没买.我去了劳动局资询.可是他们说没有合同他们不好找老板.说除非有人证明我是他厂受的伤我要如何处理.
2009-11-24 20:42 疯$子{@_……(浙江-台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09-11-25 06:52
首先你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有劳动关系,其次,你要证明是在工作中受伤.再去申请做工伤鉴定,按照鉴定等级结果,申请赔偿,具体数字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计算.
2 钱亚芳律师 2009-11-24 21:24
如果你们均没有签合同且从事劳动已超出一个月,那么满一个月以后则可以事实劳动关系主张权利,即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3 110网律师 2009-12-05 15:38
如果确实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建议你立即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属于工伤,则用人单位不但应当支付你的医疗费用,你还将享受其他许多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