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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我公司于2009年12月在贵阳市区一小区安装钢化玻璃,位于8楼的临街阳台上,2011年8月一块钢化玻璃突然自爆,破碎的玻璃碴从8楼飞落下来,砸中停放在地面的一台小汽车。现在业主要求我公司赔偿该小车的修理费用及相关费用,请问合理吗?
2011-11-29 09:44 EGV892(贵州-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29 09:57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规定:“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 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该条规定的是一种按份的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即你公司并不是赔偿全部损失,但应当承担部分补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1-11-29 14:01
如果你是该钢化玻璃所有人或者使用管理人,要承担责任。但如果是玻璃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害后果可由其生产厂商承担责任。
3 唐羽生律师  2011-11-29 23:13
合理,你公司可以反过来要求销售商和生产商赔偿损失,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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