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索要赔偿 我们是介绍的,没有什么感情基础,我们是13年领证的,婚后他长期在外地,我们接触较少,14年生了一个女儿,现在我单方面提出离婚,他提出要钱,婚内给我大概20万,没有说明是什么钱,我用在做化妆品生意上面,(这个事情他知道)还用于我和孩子的日常生活,后期不给什么钱了,自己存着或者给他父母了,他自己大概有5-6万左右的股票,现金,这个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他现在让我补偿这个钱给他,应该吗?我要赔偿多少钱给他?
2016-06-01 12:27 wangsi……(江苏)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年06月01日 16时39分
你好,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取得财产均分,个人债务个人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孩子一般是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
2 彭永和律师 2016-06-01 12:33
具体找律师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6-06-01 12:35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4 胡学飞律师 2016-06-01 12:55
婚姻的收入及经营性质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
就离婚时补偿来说,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于法无据。
就离婚时补偿来说,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