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我和妻子感情破裂她提出要离婚,我们共同生育一个孩子现在两岁多了由奶奶照顾
我和妻子感情破裂她提出要离婚,我们共同生育一个孩子现在两岁多了由奶奶照顾 我和妻子感情破裂她提出要离婚,我们共同生育一个孩子现在两岁多了由奶奶照顾,但妻子现在说要她外婆带了,在没有起诉之前我不让她外婆带不让妻子见孩子是否侵权,怕影响孩子的成长,但是法院有这样一条规定不影响孩子的成长为原则,我要争取抚养权是不是应该不让妻子见孩子这样对我有利吗
2016-05-31 23:50 ask201……(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雪化平律师  2016-05-31 23:52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具体可以面询律师
2 顾倩团队律师  2016-05-31 23:52
您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孩子一般会判给对孩子有利的一方。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3 申维丰律师  2016-06-01 00:00
您好,具体可以面询律师
4 李建成律师  2016-06-01 03:40
如果双方就抚养权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需要举证自己对孩子成长有利的情况
5 李同红律师  2016-06-01 05:16
不合法的
6 陈晓云律师  2016-06-01 06:45
可以不让外婆带
7 常路律师  2016-06-01 07:11
您好,双方协商解决
8 徐卫东律师  2016-06-01 07:41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可来电咨询或带证据材料面谈。
9 孙新律师  2016-06-01 08:28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需要结合父母双方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健康成长有利确定;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可来电咨询。
10 赵江涛律师  2016-06-01 09:17
协商解决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