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问题 5岁时,父母离婚,我随母亲生活,现在我42岁了,通过电话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亲,他有一个完整的家,我气愤的是,他根本不想认我。虽然判母亲抚养。40年从未看望过。我还有一个患有癫痫病的弟弟,3年前去世,医院下发病危书时,我通知过他,他一直无动于衷。弟弟从小就有病,吃药就不断,我的母亲养父过世后,一直是我替弟弟看病。弟弟是个智力有严重问题的人,一直没有能力挣钱,过世时35岁,我有权索要19岁直35岁的抚养费与药费吗?还有,他百年后,我有权继承他的财产吗?
2011-11-28 13:19 xhl760……(山西-临汾)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11月28日 13时43分
从你所述,可知你弟弟的法定监护人是你的生父或生母,你只是代为监护,不是第一顺位的法定监护人。你弟弟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独立生活的能力,根据有关民法的规定,你生父有义务支付他应该承担的的抚养费,所以你有权向你生父追索。你生父百年后,如果他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你有权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你应得部分。
2 孙新律师 2011-11-28 13:58
你有法定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