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学生在校打架斗殴 我儿子是一名初三的学生在校内与同学发生争执被同学打了然后两个人说放学后再说意思是两个人都找人帮忙再打对方找的校外的人我儿子因害怕在中饭的时候就跟同村的三个同学说了然后找到对方打了起来在混乱中还有别的同学参与不知是谁用凳子打伤对方出事以后我们积极给对方救治对方做了法医鉴定是轻伤伤好后对方不出院要求五万元的赔偿【我儿子是全寄宿学生对方是新接收的没有学籍的关系生品质很恶略】请问校方该承担责任吗?该承担什麽责任?我们该承担什麽责任?
2011-11-28 13:02 pvG656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28 13:27
一、如果是在校外打架,学校不承担责任,因为初三的学生都十几岁 了,不是无行为能力人。
二、由家长民事赔偿承担。
三、参与打架的学生超过十四周岁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由家长民事赔偿承担。
三、参与打架的学生超过十四周岁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