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无效,承租人因此收取的转让金应全部返还?还是返还一部分? 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许可,私自于今年2月27日将商品房转租第三人,并收取转让费27000元。第三人在经营期间,出租人告知第三人,承租人无权转租,将于今年合同到期(8月18日)收回房屋使用权,为此,第三人于今年5月27日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承租人返还转让费2700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房主于今年8月28日向承租人发出通知,因其未经房主许可私自转让房屋使用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房主于今年10月16日收回房屋使用权。
显然本案中承租人与第三人的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问题:
第三人要求承租人返还其收取的房屋转让费27000元,应全部返还?还是部分返还?有无相关法律依据或判例(提供)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查明房主于今年8月28日向承租人发出通知,因其未经房主许可私自转让房屋使用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房主于今年10月16日收回房屋使用权。
显然本案中承租人与第三人的房屋转租合同无效。
问题:
第三人要求承租人返还其收取的房屋转让费27000元,应全部返还?还是部分返还?有无相关法律依据或判例(提供)
2008-10-25 15:55 jhua02……(山东-临沂)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0-25 16:02
合同无效,因履行本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合同法有明确的规定。
2 卢伟祥律师 2008-10-25 19:56
部分返还,应当根据各方的过错大小等确定返还的数额.
3 刘江律师 2008-10-26 12:27
请将资料带上当面咨询律师为好!
4 陈新明律师 2008-10-29 15:22
案情不详,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