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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商不好,到法院起诉在户口所在地还是常住地
离婚协商不好,到法院起诉在户口所在地还是常住地 离婚协商不好,到法院起诉在户口所在地还是常住地
2016-05-31 16:02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汪克强律师  电话:13972199852  2016-05-31 16:07
被告住所地,如果离开住所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叫经常居住地,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6-05-31 17:36
您好,如果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居住地法院起诉
3 李小利律师  2016-05-31 16:02
你好,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4 110网律师  2016-05-31 16:03
你好,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
5 110网律师  2016-05-31 16:09
你好,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
6 李建军律师  2016-05-31 16:19
可以委托我们律师起诉
7 陈晓云律师  2016-05-31 16:52
离开户籍地有常住地的,去常住地法院起诉
8 何元金律师  2016-05-31 23:36
你好,一般是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根据你目前的描述属于离婚纠纷,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的,主要考虑经济,教育,孩子年龄等。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归母亲的。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的。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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